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撤销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第八批)的公示

2021-12-11 14:55来源:   作者:未知
  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撤销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第八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经专业组初审,现将浙江省第八批拟撤销审定品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71-86757079。         附件:浙江省第八批拟撤销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         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浙江省第八批拟撤销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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