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30号)《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湘财建〔2021〕13号)《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号)要求,拟将提前下达我省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2152万元,按继续支持脱贫县、支持产能较大的非生猪调出大县等因素测算分配到炎陵县等49个县市区发展生猪生产,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5日起,至12月1日下午17:30分止。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对象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电话:0731-85046117。
附件: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安排建议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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